您的位置: 首页 >校务公开>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海安市开发区实验学校 2024年海安市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方案

来源:开发区实验学校 发布时间:2024-05-22 16:03:4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南通市教育局有关中考改革文件精神,根据《2024年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海安市2024海安市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要求,现就做好我2024年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江苏省曲塘高级中学、海安市实验中学、海安市立发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推荐委员会

 任:王生军

副主任: 程然  倪斌 吕广军

 员:赵勤(监委会)、丁军(工会)、仲建(办公室)、杨昌兰、陈玉琴、陈奕波(教导)范甜甜(德育、班主任)杨晓霞(教科研)、吴思潼(年级组长)卢坤霞(班主任)王美兰(班主任)石建兰(班主任)、储小丹(班主任)、陈美红 、何平1班家长代表)、 韩峰 田正情(2班家长代表)、陈松俊陆云霞3班家长代表)、 卢燕 周海云(4班家长代表)、 范存芳 晏伟(5班家长代表)、陈晨(教师代表)、茆慧敏(教师代表)李志彦(教师代表)王露露(教师代表)、周燕(教师代表)、马林森(教师代表)。

 :(分工只是相对而言,各组在具体工作时要相互协调、合作,共同做好工作。)

宣传组:

组长: 倪斌;成员:仲建

职责:做好推荐的宣传、发动、公示等工作。

数据组:

组长:陈玉琴;成员:杨晓霞、吴思潼

职责:负责数据的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工作。

综评组:

组长:范甜甜;成员:李志彦

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民意测评等工作。

接待组:

组长:吕广军;成员:周燕

职责:负责接待家长举报、来访,解答推荐工作政策和要求。

材料组:

组长:程然;成员:杨昌兰、吴思潼、陈奕波

职责:负责收集和保存相关推荐资料,记录会议内容。

纪检组:

组长:赵勤;成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

职责:负责推荐工作的纪律保证,监督推荐工作程序的规范、合理。

维稳组:

组长:丁军;成员:杨昌兰、范甜甜

职责:维护推荐工作过程中的稳定秩序,解决推荐工作中突发问题。

二、工作安排: 

1.513日,成立推荐委员会,学习、领会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的纪律。初步拟定推荐生”推荐方案。

2.5月15日,向家长和学生传达市局文件精神,召开推荐工作委员会会议,解读

校推荐方案重点讨论研究“推荐生”推荐方案,并进行表决。

3.5月15号,将通过的“推荐生”推荐方案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栏公示。

4.5月17日,把“推荐生”推荐方案报教体局基教科。

5.5月17日,公布“推荐生”候选人综评、地生会考、成绩排序等结果,确定“推荐生”候选人,并将“推荐生”候选人在学校网站及公示栏公示。

6.5月20号,各班主任组织任课老师“推荐生”候选人进行测评。

7.5月21日,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表,确定曲中、实中立中“推荐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及宣传栏公示。

8.5月24日,将公示合格的各高中“推荐生”信息汇总表电子档报基教科。

“推荐生”条件

(一)海安高级中学“推荐生”的必备条件是: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三项达A级,其余一项达B级。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达22.5分以上

3)2021级起新入学的初中学生,须在海安市范围内的初中学校在籍在读满三年

(二)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的必备条件是:

1)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须达合格,③④⑤⑥中至少有二项达A级,其余二项达B级。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测试成均达22.5分以上

3)2021级起新入学的初中学生,须在海安市范围内的初中学校在籍在读满三年。

、推荐生名额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公布的各县市招生计划县教育局根据我校初三毕业生总人数,按照比例分配给我校的海中21人、曲19人和实验中学18人、立发中学17人。

五、推荐的办法

1)符合“推荐生”条件并自愿申请。

2)“推荐生”由同学、班主任、科任教师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满意率达90%,才能有资格获得推荐的权利。

3)依据三年学业水平成绩综评总分为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生”候选人名单(初一升初二成绩总分占百分之十,初二升初三成绩总分占百分之十,初三学业成绩占百分之八十,其中初三上学期期末和初三调研考试成绩各占40%)。

4)对申请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公示后确定候选人名单。

六、录取的办法

推荐生投档录取办法,详见《2024年普通高中投档录取办法》。根据市教体局文件精神,作为省海中、曲中、实中立中“推荐生”加分投档的待遇仅限在省海中、曲中、实中立中规定的相应录取批次第一志愿中享受(省海中“推荐生”加分分值为20分,曲中实中和立中“推荐生”加分分值为10分),其他投档录取批次中均不享受。

七、操作的程序

1.5月17日,各初中“推荐生”推荐委员会在符合“推荐生”必备条件的学生中,主要依据三年学业水平状况(建议七年级10%、八年级10%、九年级80%,七年级八年级阶段以学年末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依据,九年级上学期期末学业水平测试九年级下学期调研考试成绩各占40%)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各高中推荐生分配计划总数的2倍确定“推荐生”候选人的“入围”人选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公布,名单公布时不得出现考试分数,可标注A+、A、A-、B+、B、B-等综合等级,供学生自主申报相应高中推荐生时做参考。

2.5月20日,各初中组织“入围”学生依次自主申请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推荐生资格,各高中推荐生不得兼报。各初中在推荐过程中,如出现推荐指标未用足,按照排序先后依次递补。对于符合条件而主动放弃相关学校推荐生推荐资格的,考生和家长须签字同意放弃推荐生资格。

3.5月20日,在推荐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各班班主任牵头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对本班申请“推荐生”资格的学生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汇总后报学校“推荐生”推荐委员会,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列为“推荐生”候选人。

4.5月21日,各初中推荐委员会根据班级测评结果、学生学业水平综合序次,按本校各高中“推荐生”分配计划数,1:1分别确定四校“推荐生”,并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宣传栏公示纸张规格不小于A3、字号不小于三号。公示情况照片要求连续三天,每天不少于一张,需带有时间水印,且有师生围看,与“推荐生”名单一起报送局基教科。各单位考核过程材料必须密封留存备查。

5.5月24日,各初中学校将经公示合格的各高中“推荐生”候选人名单,报教体局基教科(“推荐生信息汇总表”以“某初中某高中推荐生.excel”的文档格式报送39055695@qq.com)。由局分管负责人随机抽取各初中推荐生信息,交基教科比照信息库进行核查,抽查率不低于20%。基教科审核备案后,将名单交相应高中。

八、注意事项

1.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四所学校在推荐中,因报名人数不足而出现“推荐生”计划空缺,不再替补。

2.“推荐生”在填写《“推荐生”申请表》时,应同时承诺将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立发中学填报在相应投档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并参加中考。

对本方案如有异议,请在5月16日前向推荐委员会提出。本方案所有解释权属推荐委员会。

举报电话:

局:88910134

基教科:88961300

镇教办:88763123

开发区实验学校:81850201

海安市开发区实验学校

2024-5-13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