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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安市开发区实验学校食堂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开发区实验学校 发布时间:2024-07-12 21:33:1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用工需要,海安市开发区实验学校决定招聘食堂岗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外后勤岗位(食堂员工)4名。

二、聘用条件

1.思想品德好,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有团结协作精神。

2.符合食堂岗位要求的编外人员。

3.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男超过45周岁,女超过35周岁者,必须提供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确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时满足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

4.身体健康,正式录用前需提供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符合学校食堂工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2024年8月12日。

2.报名地点: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坝南路38号-20泰华新村邮储银行二楼)。

3.报名携带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年龄超出者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以学校通知为准)到学校参加面试。

4.面试内容:餐饮技术考核。

四、有关说明

学校聘用的编外后勤岗位人员实行年聘任制。被聘用的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试用合格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海安市开发区实验学校工作,并由劳务派遣公司按国家规定支付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海安市开发区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方式:

肖女士15806279566

李先生13485152818

海安市志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海安市开发区实验学校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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