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教育系统2017年上半年常规管理、作风效能和安全管理明查暗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2017年教育工作会议、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促进各学校加强教学常规、学生常规、教师常规和安全常规管理,强化作风效能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教师从教行为,推进全县教育系统改作风、提效能、树形象、保和谐、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订本方案。
二、明查暗访的主要内容
(一)共性内容
1.学生到校情况。是否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学生到校(重点是早晨),学校是否安排干部和教师值班导护,有无非寄宿生提前到校。(重点是各高中、初中)。
检查办法:检查人员在规定时间之前,到学校门口等候并检查。
2.教师工作状况。教师是否按时上班;是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是否有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看影视视频等现象;穿着打扮、言行举止是否注意做学生表率。
检查办法:学校提供教师花名册,检查人员随机抽查花名册上的教职工是否在岗,不在岗的由学校负责人说明原因;随机巡查教师办公场所和教学场所,观察教师的工作状态等。
3.执行课程情况。各区镇、各学校是否开展教学常规巡查;是否开齐开足各类课程,是否严格按课程表上课;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能否保证;是否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重点是小学、初中、高中)
检查办法:查阅各区镇、各学校教学常规巡查记录;对照班级课程表,检查是否按课表上课;在体育活动时间,检查活动是否正常开展,质量如何;检查学校的作息时间表,是否符合“6、7、8”规定,有无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的现象。
4.教学常规情况。教师是否有罚站、辱骂、殴打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是否坐着上课;是否将学生推至教室门外;是否有上课时间将学生滞留在教师办公室;是否按课表上课;体育活动时间或体育课是否有学生在教室做作业;放学后是否将学生安排在办公室或教室进行有偿补课等。
检查方法:巡视教师教学场所和办公室。
5.书香校园开展情况。学校的图书馆新书是否整理上架,旧书是否剔除;图书借阅是否正常进行;学生在校期间是否有固定的阅读时间;能否认真组织学生阅读;教师是否到班指导或陪读;是否布置学生课外阅读等。
检查方法:察看图书室和借书记录,巡视学生阅读场所。
6.专用教室使用情况。美术教室、音乐教室、史地教室、劳技教室、理化实验室、微机房等专用教室是否正常使用,是否经常整理,是否有使用记录。
检查方法:现场察看,询问管理人员,查阅使用记录。
7.环境卫生情况。校园环境是否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内是否有人吸烟,有无烟迹和烟具;教室、办公室、宿舍是否明亮整洁;食堂、厕所是否干净;校务公开栏、宣传橱窗、画廊、班级的黑板报、队角等是否定期更新内容。
检查方法:巡视校园,仔细观察。
8.安全管理的情况。“三防”建设,教育教学安全管理,校舍、食堂、宿舍、特种设备管理及其他后勤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安全隐患整改,安全应急管理,安全法治教育,平安法治创建,重点工作落实等是否按规定完成。
检查方法:巡查校园,询问相关人员。
9.财务管理情况。四个不直接分管是否落实到位;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收费公示是否张贴上墙;有无超标收费、搭车收费现象。
检查方法:巡查校园,询问相关人员。
10.作风建设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规范办公用房是否有超标抬头现象;公务用车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公务接待是否违规。
检查方法:巡查办公用房,查看相关票据。
(二)个性内容
个性内容主要是涉及全县教育系统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和阶段工作,由各牵头科室每周周五前,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检查方法,经分管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和分管明查暗访的负责人同意后,和监审室对接,提供检查表,由监审室交给该时间段的检查组,实施明查暗访。
三、明查暗访的方式
每周由一名局负责人负责,科室一名负责人带队,事先不通知,随机抽查,全县每所学校、幼儿园每学期必到。每个检查组每周巡查1天,每天巡查5所以上学校、幼儿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当场摄像、做好记录外,并在现场与单位负责人交换。
四、明查暗访的具体要求
1.明确职责分工。各明查暗访小组由组长、安全检查员、监察审计员、材料员和摄像员组成。安全检查员负责检查各学校安全管理的情况,监察审计员负责对作风建设、纪律执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组长对其余各项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摄像员随同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摄像,材料员随同组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
2.严肃工作纪律。每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由局办负责通知下周明查暗访组长开展明查暗访。各明查暗访组组长在明查暗访前一天,与局监审室对接,确定明查暗访的学校(不少于5所,其中必须有一所为局直单位)和前期整改回访学校(不少于1所)。任何人不得在检查前将明查暗访的相关信息透露给被查学校,确保检查的真实性,对泄密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明查暗访应突出问题导向,立足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尽职履职,不走马观花,不敷衍了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当场摄像、做好记录外,应在现场与单位负责人交换。
没有极其特殊情况,各组应当在安排表排定的当周完成检查工作,所有检查的成员应当全部参加。所有成员应注意自身形象,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不增加学校负担,如确需在学校食堂用工作餐,应履行相关手续。
3.加大整改力度。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由各检查组填写《海安县教育系统明查暗访整改通知书》(一式四份)报带队局负责人审核后下达给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形成书面整改材料报局监审室。局主管科室和各镇教育助理要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对重大整改项目,要及时组织二次暗访,并作为下一次明查暗访的重要内容。放大明查暗访的管理效应,形成常抓常新、坚持不懈的震慑作用。对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应及时书面提供给相关职能科室。
4.强化结果运用。根据每周明查暗访情况,局监审室负责每季度下发一份明查暗访情况通报,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明确整改要求,实施责任追究。明查暗访的结果在各完职中、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区镇教育助理年终考核中应用,在各单位绩效考核以及教育质量评估、教师评优晋级、干部考核任用等方面全面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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