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2017年“推荐生”综合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海安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海安高级中学、曲塘中学、实验中学“推荐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海教发〔2016〕44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2017年我校“推荐生”的综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国家“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进我县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培养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确保我校2017年“推荐生”综合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充分体现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学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的综合考核领导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吕建任组长,其它校长室成员分别担任纪检监督组、材料审核组、命题阅卷组、考务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的组长。聘请县外学科专家命题,教育局纪检全程参与,确保2017年“推荐生”综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三、材料审核
各初中学校根据学生三年来的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状况,按照县教育局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择优推荐并组织测评,以我校“推荐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择优推荐的候选人排序名单。5月19日11:00前,各初中校长将经公示合格的“推荐生”候选人,向我校实名推荐,并将填写完整的“推荐生”申请表、“推荐生”信息汇总表(含电子档案)等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我校教务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各初中学校指派一人于5月20日上午8点到省海中教务处集中领取《推荐生测试通知书》。
各初中学校于5月24日上午11前派人到省海中教务处领取《推荐生通过通知书》,并及时发放至相关考生。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
⒈测试时间:5月20日下午2:00 - 5:30。
⒉测试地点:省海中。
请各初中学校通知“推荐生”携带《体育中考准考证》和《推荐生测试通知书》于5月20日下午1:20之前到达我校并先行熟悉考点和考场,下午1:40进场,准备进行测试。
五、测试形式和内容
⒈测试形式:笔试
⒉测试范围: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初中相关内容,以各科课程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
3.测试题型、分值及场次安排。总分:300分。其中语文60分,数学100分,英语60分,物理50分,化学30分。
下午第一场,2:00一3:40,考数学、物理、化学,其中数学选择题14题,每题5分,解答题2题,每题15分;物理化学只考选择题,物理选择题20题,每题2.5分,化学选择题12题,每题2.5分。每个选择题皆为4选1,数学选择题答对给5分,答错扣1分,不答0分,物理化学每个选择题选项为4选1,答对给2.5分,答错扣0.5分,不答0分。
下午第二场,4:10一5:30,考语文、英语,其中语文只考作文,分值60分(不少于500字),英语只考选择题,其中基础题20题,每题1.5分,阅读理解题15题,每题2分,皆为4选1,答对2分,答错扣0.5分,不答0分。以上所有选择题均以填涂答题卡作答。
4.文具要求:考试文具用品同中考要求。
六、结果认定
我校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对“推荐生”候选人的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合成排序(初中学校推荐序列占60%权重,我校考核序列占40%权重),按初中学校“推荐生”计划数最终确定各校的“推荐生”名单(若在合成排序后出现同分情况,则根据我校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若还出现分数相同情况时,则以初三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22日—24日。5月24日我校将公示后的确认名单上报县教育局中教科审核备案并通知各推荐学校。
本方案由省海中综合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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