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来我校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新春伊始,我校迎来了2017年度首次市级“安全大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2月14日上午,阳光灿烂。以南通市安监局张徐标副局长为首的检查组,在海安县安监局沈宏华局长、凌勇书记等人的陪同下,对我校开展了“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检查。
2016年11月24日7时40分许,江西宜春市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相关部门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国务院、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省、市、县、区镇各安全监管部门相继出台文件要求各单位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检查。
我校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行相结合,排查隐患与教育警示相结合。第一阶段自查自纠自报阶段 (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5日) 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第二阶段复核督查整改阶段 (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校长室会同安保处对学校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隐患真正及时消除。第三阶段回头看再提升阶段(2017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在复核督查的基础上,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提高专项行动成效。第四阶段总结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2月1日至2月底)结合“两会”、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专项行动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努力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接受市、县教育局的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建立台账、跟踪督办。
本次检查,以“安全大生产”为专题,原则上是每个县检查一个区镇,一家厂企,一个学校。我校代表全县学校接受市检查组的检阅。在校长王生军和分管安全法治副校长的带领下,学校安保处做了大量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整理好了相关档案。检查组莅临后,首先听取了王生军校长有关学校安全法治工作的汇报,然后查阅了相关档案,并对学校有关同志进行了提问和交流,最后又查看了门卫室、宣传栏等现场。检查结束后,市级领导对该校安全法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勉励学校再接再厉,争取相关工作更上一层楼。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