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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校园 “典”亮未来
——南通法院民法典讲师团海安法院分团走进开发区实验学校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98日,南通法院民法典讲师团海安法院分团走进开发区实验学校,来自海安市人民法院的李晓萍法官做了题为《以法典之名,护佑少年的你》的专题讲座。讲座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产生、主要内容、意义等内容进行了宣讲。学校校级领导及全校五到九年级的学生聆听了讲座。活动由海安市司法局洋蛮河司法所所长崔蓓蓓主持。

李晓萍法官以“我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话题,具体从漫长的前世后生、耀眼的C位出道、独特的三大体验、热点问题案例分享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李法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经过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它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在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时,李法官指出民法典规模庞大。民法典由民法总则与各分编“合体”而来,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及附则,共1260个条文,覆盖每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李法官说,一个人自生下来,民法就开始对他的生命、健康、自由、肖像、隐私等人格权提供保护,他与父母、亲属之间的关系就被民法所确认和维护,他长大之后取得的各种财产被民法肯认和保障,他每日以口头或书面订立的各种合同被民法确保履行,他缔结婚姻、建立新家庭被民法所认可和维系,死亡之后他的财产通过民法进行分配和继承。甚至,民法对我们的影响超越了生死两端,胎儿尚在母腹中时民法就已经提供保护,死者名誉、隐私被人诽谤、泄露时民法同样会追究责任。

李法官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强调民法典有着独特的三大体验:为人权保护加持;为家庭和睦聚力;为社会治理赋能。

在宣讲过程中,李法官不时地联系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例进行了分析。最后,李法官以“以法典之名,护佑少年的你”与师生共勉,希望学生们要学法、知法,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并能以法律为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在讲座开始前,师生们观看了关于民法典的宣传片。讲座结束后,宣讲团向学生们发放了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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