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实验学校举行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培训会
9月13日,开发区实验学校举行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学习培训会,全体教职员工参加活动。
分管安全和后勤副校长吕广军从强化主体责任、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处罚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全面解析。他强调,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体教师,尤其是各班主任、网格员、功能室责任人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一着不让抓细抓实校园安全工作。
维护校园安全事关重大,利在千秋。开发区实验学校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本着对教师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庭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强化网格化制度管理服务,全面开展隐患巡查排查,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隐患督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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